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开展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现场考核工作

发布日期:2020-08-10 17:07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浏览量: 【字体:  

    为加强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监督管理,提高环境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切实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安徽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暂行)》和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安徽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计划》,7月28日-30日,由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专家和技术骨干组成的持证上岗考核组,赴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含山县、当涂县环境监测站组织开展了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现场考核工作。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全省2020年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统一安排集中进行。各市需提前上报考核申请信息,由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建考核组,分市对其所辖市、县级监测站集中开展理论考试,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地市级站样品和技能考核,再赴该市辖区内的各县级站进行样品和技能考核。各市、县自考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实行市、县监测站领导承诺制,承诺人对承诺事项负责。现场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客观、公正地完成现场考核相关工作。

    本次现场考核,马鞍山市站实际参加考核25人3类22个项目65项次,其中环境监察人员13人1类1个项目13项次;含山县站实际参加考核3人1类2个项目3项次;当涂县站实际参加考核7人5类23个项目38项次。考核组依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全部申报的35人进行了理论笔试,对马鞍山市站24人26项次、当涂县站7人11项次、含山县站3人3项次进行了样品分析、操作技能现场抽考。

    现场考核组一致认为:马鞍山市站和含山、当涂县站对本次持证上岗考核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考认定和新项目确认,自考项目全部合格,确认工作符合要求,现场考核全部合格。考核组同意马鞍山市站考核合格的24人、3类、22项目64项次(其中含环境监察人员12人、1类、1项目、12项次);当涂县站的7人、5类、23项目、38项次;含山县站3人、1类、2个项目经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审核合格后,报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