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参加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并作典型发言

发布日期:2020-09-23 18:00 信息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浏览量: 【字体:  

9月22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生态环境部赵英民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最高法、最高检等单位的与会同志对进一步深化改革工作发表了意见,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主要内容,重庆、山东、安徽三省(市)作为典型省份代表介绍了改革实践经验。

省生态环境厅认真组织省级分会场和16个市级分会场、共427人参加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孙艳辉从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发扬“钉钉子”精神、探索实践有效方法、织密环境监管法治之网、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共同体五个方面介绍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主要做法。

    视频会后,孙艳辉总工程师就落实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提出贯彻意见。他强调,要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各改革成员单位,指导督促改革落实见效;“落实两个任务”,要做到严格追究损害赔偿责任、及时开展环境修复;“处理好三个关系”;“抓好四个重点环节”,强化督查考核、落实专人专职、充分利用磋商手段、强化资金管理。

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工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职能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省生态环境厅会场参会。各市生态环境局及有视频会议条件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设立分会场,相关负责同志及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