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020年第4季度)发布

发布日期:2021-01-19 17:33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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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与监管,按照原环保部统一部署及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期完成《安徽省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020年第4季度)》编制工作,并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等多种载体发布,提高公众对水源保护工作的参与度,强化舆论监督,落实地方政府水源保护责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撑。

    按照原环保部《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地表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地下水源地每半年监测1次。2020年第4季度和下半年,全省共对9个县级市、49个县、4个区的行政单位所在城镇共73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开展了水质监测。2020年第4季度,全省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总量为17915.6万吨,达标水量17915.6万吨,达标率为100.0%。2020年下半年全省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取水总量为6226.0万吨,达标水量2950.0万吨,达标率为47.4%。60个地表水源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13个地下水源地中,有5个水源地超标,超标项目为总硬度、钠和氟化物。濉溪县总硬度超标0.1倍;涡阳县、利辛县、太和县和界首市钠分别超标0.7倍、0.7倍、0.3倍和0.3倍,氟化物分别超标1.7倍、1.6倍、1.1倍、0.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