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绩溪县创新实施秸秆禁烧“履职保证金”制度

发布日期:2020-05-27 17:15 信息来源:宣城市局办公室 浏览量: 【字体:  

2020年是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收官之年,秸秆禁烧作为“蓝天保卫战”的一个重要攻坚阵地,宣城市绩溪县在打出宣传发动、巡查督查、源头管控、联系帮扶、综合利用等一系列秸秆禁烧“组合拳”的基础上,创新性实行“履职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蓝天保卫战”顺利收官。

该县确定各乡镇为秸秆禁烧主体,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县11个乡镇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政委,乡镇长担任网格长,行政村(社区)网格由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包保,行政村(社区)网格由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包保,全部纳入“履职保证金”制度管理范围,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包村工作人员夏季、秋季各缴纳履职保证金总额2万元。根据生态环境部、省卫星监测系统、市蓝天卫士以及县政府以上各级督查(含县政府办督查督办室督查)发现火点实行奖罚。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乡镇禁烧工作负总责,其他包村工作人员对其包保的网格点负责。被发现3个(含)以上火点的,扣除全部履职保证金,被发现2个(含)火点的,扣除履职保证金的60%;被发现1个的扣除履职保证金的30%。

履职保证金由县财政按照1:1配套进行奖励,夏季和秋冬季禁烧工作结束后依据禁烧成效兑现奖罚。在此基础上,加大问责力度,将秸秆禁烧主要措施落实情况、火点情况等纳入县对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对被生态环境部或省、市通报的火点,依纪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