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全面开展工业园区大排查大整治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发布日期:2020-08-14 17:53 信息来源:黄山市局办公室 浏览量: 【字体:  

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加强对全市循环经济园区和省级工业园区特征污染因子管控和治理,确保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和各类常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日前黄山市对全市2个循环经济园区和7个省级工业园区所有入园企业特征污染因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以重金属类(铅、六价铬等),水中VOCs类有机物(甲苯、挥发酚等),其他精细化工有机特征因子为重点类型,同时对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徽州区、歙县循环经济园区为重点区域,对园区的污水处理和排放情况、环境应急管理情况、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废气、危废处理处置情况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同时对全市7个省级工业园区所有企业废水、废气特征污染因子进行全面排查,对有关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危险废物产生、暂存、处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有关重点企业特征污染因子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问题依法责令改正,涉嫌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依法严厉查处。

大排查大整治历时四个月,一是全面排查阶段,根据排查结果形成工业园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严格责任落实,整改责任要细化到岗、明确到人,要明确牵头责任和配合责任 。二是集中整治,对照排查确定的“四项清单”,细致梳理存在的问题,逐个推进整治、逐项落实整改、逐项对账验收,通过验收的问题可分批报市环委办备案销号,市环委办将对各地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三是阶段总结,认真梳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总结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更新填报专项行动“四项清单”。对排查不细致、不彻底或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治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甚至是弄虚作假的,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