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抢占先机积极实施环评新名录

发布日期:2021-01-18 17:14 信息来源:滁州市局办公室 浏览量: 【字体:  

生态环境部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滁州市积极做好衔接,积极推进新《名录》的实施。

聚焦重点,做好衔接。新《名录》有改动的行业超过80%,涉及简化的行业约占60%,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民生需要,对机加工、食品制造业等行业的环评分类管理开展优化,聚焦有收有放项目类别,同时,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排序,研判项目类别及环评类别,除生态类等外,与排污许可名录排序基本一致的,积极做好衔接,可通过排污许可登记监管的,名录中不再要求填报环评登记表。

严格把关,强化服务。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严格把关,在技术评估和审查阶段,增加审查过程中发现擅自开工建设、环评报告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形的识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要求,坚决做到“五个不批”。鼓励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滁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等方式实现网上全程办理,增加项目审批网上办理覆盖率和网上办结率,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不见面审批。

组织学习,依法合规。项目审批人员要对照新、旧《名录》进行学习,深刻领会变更内容,熟悉各个申报建设项目类别的等级,把握项目中的环境敏感点,把好项目选择关,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环评报批做好服务工作,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监管,广泛宣传。要求环境监管人员对照《名录》要求,对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污染源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加强对修改后《名录》的宣传,切实做好解释工作,服务企业、便利群众,提高办事群众对《名录》的知晓率和执行率,做到名录之外无审批,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