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建章立制强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发布日期:2021-01-18 17:20 信息来源:铜陵市局办公室 浏览量: 【字体:  

闭环管理机制。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强化“提醒、预警、督办、挂牌”四项制度,突出“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四个环节,对上级交办或市领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对整改临期和进展缓慢的问题及时下达提醒预警函,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交办、临期问题及时提醒、缓慢问题及时预警”。严格落实“申请验收表、验收意见表、备案销号表”三表审核制度,形成 “责任单位负责整改、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把关、市整改办销号备案”闭环式管理机制。

重点督办机制。实行“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组专班、一抓到底”,建立重点问题专班整改机制,对2019年度整改逾期的5个问题,组建2个专项督查指导组和7个专项整改工作组,明确整改任务,压实岗位职责,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对省专题片披露的4个问题,实施市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落实。截至去年底,省“23+8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涉及的108个问题,实际完成整改103个,整改完成率95.4%,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的90个问题,实际完成整改88个,整改完成率97.8%,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涉及的600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督查通报机制。建立“点对点、长对长”整改包保责任网,细化整改计划及目标,明确整改、监管包保责任人,实行“月调度、月督查、月通报”,落实专人包保、专班整改、专司负责,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建立联合督查机制,组建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督查组,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省专题片等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印发整改通报10份,编制工作简报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