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市级重点项目环评调度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推进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及时部署市级重点项目环评调度工作。一是分层级指定专人负责。市直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区县项目由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二是分类施策指导。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根据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分成审批类(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备案类及豁免类,进行分类指导服务;三是定期调度。定期调度环评工作开展进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快速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