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体攻坚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发布日期:2021-04-22 18:09 信息来源:宿州市局办公室 浏览量: 【字体:  

宿州市聚焦2020年环境质量和目标任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PM2.5年均浓度为46.4微克每立方米,皖北第二,同比下降8.1%;优良天数比例71.6%,同比改善10.2%; 5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优良水体比例为40%;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全市土壤环境安全稳定。

狠抓“五控”措施,大气环境明显改善。深入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在册工业锅炉322台,完成清洁能源替代301台,关停21台,火电燃煤机组及企业自备燃煤机组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在全省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连续四年满分;探索实施“六洗”工作法,全面推行建筑工地“六个100%”;深化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累计淘汰国三柴油货车3024辆,3家维修企业完成M站建设,正在接入环境资源部门I站平台,形成对尾气排放超标柴油货车的闭环治理。

落实重点任务,水体治理成效显著。入沱湖、洪泽湖流域等主要河流及敏感区域设置28个水质监测断面,加密水质监测,定期通报水质情况。设置23个生态补偿断面,建立以县区(市管园区)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2020年1-11月份共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2150万元。建立主要河流考核断面“断面长制”,进一步压实属地和河长责任。推进4大工程14项子工程项目实施,加大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全面加强跨界水体联防联控,全年与周边地市共开展8次市级联防联控。全市91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或试运行。

聚力固废攻坚,防控能力不断提升。接续开展埇桥区、灵璧县、泗县三个非试点县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各县区已依据划分成果制定耕地土壤和农产品抽测与协同动态监测方案,共设立100个监测点位。制定污染地块名录,加强污染地块管理;开展固废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累计排查344家一般工业固废产废单位,推进“清废行动”问题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宿州市清废行动2019”发现问题基本完成整改治理;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提高3.5%,达98.5%。

密集督查调度,问题整改扎实有效。全面推行《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中央环保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共反馈问题39个,已销号37个。交办信访问题共365个,均已销号。省环委办交办第五批“N”类问题35个,其中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的32个均已销号。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推进环境保护。积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成87个行业4700余家企业发证登记任务,实现2020年底排污许可证基本全覆盖的目标;加快推进全市“三线一单”编制和成果运用。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57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0个,重点管控单元22个,一般管控单元5个;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案例实践。加强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推动环境污染实施主体承担环境损害的赔偿、修复责任,现已实现3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结案,肇事企业共计赔偿约89万元。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建立了大气24小时巡查制度,由生态环境部门、城管部门、交警部门联合组成执法组对全市大气环境问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针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统一交办并从严从快处理。2020年至今全市办理四个配套办法案件24件,其中查封扣押16件,移送拘留7件,停产限产1件,一般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2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