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医疗机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辐射安全与防护咨询帮扶小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10 11:20 信息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浏览量: 【字体: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断发展,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冲在防疫第一线。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辐射安全管理服务工作,为一线医疗机构提供辐射防护类服务保障,省生态环境厅成立医疗机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辐射安全与防护咨询帮扶小组下设行政审批咨询帮扶组废旧放射源回收咨询帮扶组辐射防护与监测咨询帮扶组具体分工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於国兵副站长,联系电话:0551-62820809.

行政审批咨询帮扶组由陆一鸣、曹超平两名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帮助相关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环评文件、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源转让审批等相关工作,回复有关辐射安全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51-62376698、62376699。

废旧放射源回收咨询帮扶组由陈传凯、陈乐两名同志组成,具体负责相关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废旧放射源省外或省内回收事宜的咨询与办理。联系电话:0551-62835852、62822096。

辐射防护与监测咨询帮助组由顾先宝、杜勤两名同志组成,具体负责相关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中新增或使用场地调整的X射线诊断设备辐射防护与监测问题的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551-62819803

特此公告。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