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和管理类别表

发布日期:2020-01-20 16:40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浏览量: 【字体:  

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和管理类别表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适用技术规范

1

牲畜饲养031,家禽饲养032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生猪养殖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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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生猪养殖除外)

畜禽养殖行业

2

制糖业134

日加工糖料能力1000吨及以上的原糖、成品糖或者精制糖生产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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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制糖工业

3

屠宰及肉类加工135

年屠宰生猪10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肉牛1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肉羊15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禽类1000万只及以上的

年屠宰生猪2万头及以上10万头以下的,年屠宰肉牛0.2万头及以上1万头以下的,年屠宰肉羊2.5万头及以上15万头以下的,年屠宰禽类100万只及以上1000万只以下的,年加工肉禽类2万吨及以上的

其他﹡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

4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

年加工能力15万吨玉米或者1.5万吨薯类及以上的淀粉生产或者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淀粉制品生产有发酵工艺的淀粉制品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加工能力1.5万吨及以上玉米、0.1万吨及以上薯类或豆类、4.5万吨及以上小麦的淀粉生产、年产能0.1万吨及以上的淀粉制品生产(不含有发酵工艺的淀粉制品)

其他﹡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

5

方便食品制造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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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面制品制造1431﹡,速冻食品制造1432﹡,方便面制造1433﹡,其他方便食品制造1439﹡,以上均不含手工制作、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其他﹡

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

6

其他食品制造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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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1495﹡,不含手工制作、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其他﹡

食品与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

7

乳制品制造144

年加工20万吨及以上的(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年加工20万吨以下的(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食品制造工业--乳制品制造工业

8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

有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酵母制造,年产2万吨及以上且有发酵工艺的酱油、食醋制造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食品制造工业--调味品、发酵

制品制造

9

酒的制造151

酒精制造1511,有发酵工艺的年生产能力5000千升及以上的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其他酒制造

有发酵工艺的年生产能力5000千升以下的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其他酒制造﹡

其他﹡

酒、饮料制造

工业

10

人造板制造202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胶合板制造2021(年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纤维板制造2022、刨花板制造2023、其他人造板制造2029(年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

其他﹡

人造板工业

11

木质家具制造211,竹、藤家具制造212,金属家具制造213,塑料家具制造214,其他家具制造219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剂)的、年使用20吨及以上水性涂料或者胶粘剂的、有磷化表面处理工艺的

其他﹡

家具制造工业

12

纸浆制造221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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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行业

13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其他原油制造2519,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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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石化工业

14

煤炭加工252

炼焦2521(焦炭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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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化学工业

15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乙烯、芳烃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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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工业

16

肥料制造262

氮肥制造2621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氮肥制造2621(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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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工业-氮肥

磷肥制造2622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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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肥制造2622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磷肥、钾肥、复温钾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其他)

17

农药制造263

化学农药制造2631(包含农药中间体,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化学农药制造2631(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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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制造工业

18

合成材料制造265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2651(聚氯乙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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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氯乙烯工业

19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

水泥(熟料)制造

水泥粉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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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工业

20

玻璃制造304

平板玻璃制造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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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工业平板玻璃

21

陶瓷制品制造307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072(年产150万件及以上的),日用陶瓷制品制造3074(年产250万件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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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072(年产150万件以下的),日用陶瓷制品制造3074(年产250万件以下的)

陶瓷砖瓦工业

22

炼铁311

含炼铁、烧结、球团等工序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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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工业

23

炼钢312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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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钢压延加工313

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冷轧

热轧及年产50万吨以下的冷轧

其他

25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

铜、铅锌、镍钴、锡、锑、铝、镁、汞、钛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冶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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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有色金属工业

26

汽车整车制造361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汽车整车制造361

其他

汽车制造业

27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剂、清洗溶剂)的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其他

汽车制造业

28

电池制造384

铅酸蓄电池制造3843

锂离子电池制造3841,镍氢电池制造3842,锌锰电池制造3844,其他电池制造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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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工业

29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

废电池、废油、废轮胎加工处理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塑料、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其他

废弃资源加工

工业

30

电力生产441

火力发电4411,热电联产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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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行业

生物质能发电4417(生活垃圾、污泥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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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

31

热力生产和供应443

单台或者合计出力20/小时(14兆瓦)及以上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单台且合计出力20/小时(14兆瓦)以下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和单台且合计出力1/小时(0.7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

单台且合计出力1/小时(0.7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

锅炉

32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462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场所,日处理能力2万吨及以上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

日处理能力500吨及以上2万吨以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

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

水处理(试行)

33

环境治理业772

专业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含焚烧发电)的,专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含焚烧发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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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治理

危险废物焚烧

1.行业类别代码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2.表格中标“*”号者,是指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排污单位。工业建筑的定义参见《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T 50083-2014),是指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前区建筑、生活间、动力站、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3.表格中的电镀工序,是指电镀、化学镀、阳极氧化等生产工序

4.表格中涉及溶剂、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的排污单位,其投运满三年的,使用量按照近三年年最大量确定;其投运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使用量按投运期间年最大量确定;其未投运或者投运不满一年的,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确定。投运日期为排污单位发生实际排污行为的日期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排污单位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

6.造纸行业和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参见《关于开展火电、造纸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

7.不适用行业技术规范的,可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执行

8.不包括位于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内的,或生产设施或产品属于产业政策立即淘汰类的排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