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环保专项资金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皖政办传〔2020〕18号)要求,对照《安徽省环保专项资金激励措施实施规定(2019年修订)》,经我厅厅长办公会研究,拟推荐芜湖市、潜山市、岳西县、宣州区为我省2019年环保专项资金激励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0年4月26-28日。
二、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对上述地区涉及环保专项资金激励工作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联系电话:(0551)62376635;62376639
电子邮箱:ahgjhzc@163.com
邮政编码:230071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766号(省生态环境厅科财处)。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