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厅办公室取消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3 16:59点击次数:

 

各处室、事业单位:

我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为各处室、事业单位应公开信息的统一发布平台。多年以来,各处室、事业单位在“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的应公开信息,须经过厅办公室审核,耗时耗力、重复劳动、效率低下,经常导致信息积压堆积,发布不及时。随着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特例”已经成为制度规定。我厅原有审核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政务公开形势需要。为此,为减少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发布时效,按照信息公开“谁产生、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从91日起,厅办公室取消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审核环节。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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