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7-10 00:00点击次数:

2018年,省环保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群众办事百项赌点疏解行动推广活动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

一、推进落实“五公开”

坚持以公开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各处室、事业单位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起草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各处室、事业单位落实)

二、加大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一)环境保护督察相关信息

及时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相关信息和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督促各地按要求公开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传导压实和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约谈地方政府等有关情况。(环监局落实)

(二)环境质量信息

加强省市级空气质量预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和预测预报信息。(科监处、监测站落实)

继续实施地表水国控断面采测分离、加快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健全环境水质监测体系,加强水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水十条工作进展情况,公布主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及各市地表水水质排名。(科监处、水处、监测站落实)

加强土十条进展情况等信息公开,督促大中城市及时发布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及时公布核与辐射环境质量信息。(土壤处、辐射处落实)

(三)行政审批信息

做好环评、固体废物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依据、受理、审批,以及核与辐射安全行政许可程序及颁发的许可证件等信息公开。(土壤处、环评处、项目处、辐射处水处等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处室落实)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管理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受理、拟批复和批复信息。除涉密项目外,全本公开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环评处、辐射处落实)

按程序公布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调整和面积、范围信息。适时公开生态保护红线。(自然处落实)

加强全省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公开,依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社会公开排污单位申请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信息。(项目处落实)

(四)环境监管信息

向社会公布全省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情况。(规财处落实) 督导地方及时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督导;加大对排污单位监测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科监处落实)结合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及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及联网工作的监督检查,公开各地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联网运行及信息公开的抽查情况。(环监局落实)

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长江经济带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清废行动2018”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各专项执法检查有关情况。(各专项行动牵头处室、事业单位落实) 定期公开重点案件督办和挂牌督办案件、省环保厅行政处罚信息。(环监局、法规处落实)

(五)投诉举报处理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指导地方做好较大级别及以上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工作。定期通过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发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等信息。按规定公开较大级别及以上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环监局落实)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及时发布信息

制定并落实例行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和应对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及时公布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与监督执法、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等情况,向社会公众传递及时、准确、权威信息。关注并回应社会焦点热点,释疑解惑,凝聚和增进共识,形成推动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合力。(宣教处牵头,相关处室、事业单位落实)

(二)加强政策解读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政策措施、法规规章解读宣传力度。重要政策出台时,解读方案应与文件同步起草、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在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同步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对涉及企业、群众重大利益的相关政策文件,承办处室、事业单位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深度解读宣讲。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分析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切实增强政策解读实效。(各相关处室、事业单位落实,宣教处配合)

(三)加强舆论引导

健全完善舆情监测与回应工作机制,对涉及生态环境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监测分析研判,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充分发挥省级新闻媒体及省环保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形成联动效应。密切关注因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以及环境突发事件等引发的重大舆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防止误解误读。(宣教中心牵头落实)

四、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

(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审批事项向网上办事延伸,建立网上审批数据资源库,开展在线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和改造工作,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站式、全流程网上办事服务。列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事项,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反馈。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实现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信息中心、行政审批办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处室落实)。

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融合,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大厅服务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文明、礼貌、规范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办事企业和公众提供规范有序、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办公室、信息中心、行政审批办落实)

(二)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办事指南、流程,明确办事流程各环节名称、时限和反馈结果,细化申请表格和填写示范、错误案例,完善常见问题解答,简化申报材料,精简审批环节时间;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不得存在模糊不清的表述,不得出现其他材料等兜底性表述(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处室落实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法规处牵头落实

五、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一)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强化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梳理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事项,完成主动公开目录升级,依法确定公开事项、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完善五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科学、全面、系统、精确编制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梳理公开事项,编制主动公开标准规范,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事业单位落实)

(二)完善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加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督导检查力度,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数据共享与集中发布,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方便管理部门和公众查询、监督。(环监局落实) 深入推进环境公共设施、排污单位向周边社区居民和公众开放。(宣教中心落实)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好政务服务大厅、省环保厅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建设,通过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公报、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省环保厅门户网站互动栏目建设,为公众答疑解惑,便于公众第一时间获悉最新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和政务资讯。(办公室、法规处、宣教中心、信息中心落实)

(四)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申请信息的权利,规范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各处室、事业单位落实,办公室、法规处配合)

(五)推进政务服务精细化标准化

落实政务服务审查工作细则规定,按照政务服务事项申报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强化过程控制和责任意识,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依法审批。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处室落实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处室、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以工作质量和实际成效做到经得起社会公众和第三方评估。(处室、事业单位落实

(二)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培训,精心安排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办公室落实

(三)加强激励约束。加大省环保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各处室、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估办公室牵头落实

各处室、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深化细化,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形成省环保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亮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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