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30 00:00点击次数:

各处室、事业单位,各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05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8〕23号)等文件要求,比照生态环境部有关做法,我厅制定了《安徽省环保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2018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处室、事业单位要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按照“5+1+3”的主动公开事项范围,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领域”及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关切回应3个方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由经办人员发起,经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发布;公开方式以厅门户网站为主,也可以是安徽环保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政务服务窗口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

三、省环境信息中心要抓紧组织有关方面,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我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上线工作。

四、请各市环保局参照执行,并将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厅办公室。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0月26日

安徽省环保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2018版)

序号

过程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公开时限

决策

政策文件

法律规章

法律法规

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涉及环境保护的国务院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

法规处,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

规章

涉及环境保护的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省政府行政规章。

法规处,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

环境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基础类标准、环境监测类标准、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等。

科监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

安徽省环境保护标准

安徽省环境保护标准发布稿等。

科监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

本级文件

规范性文件

涉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省政府、省环保厅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

规划计划

全省环境保护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省环保厅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要点、计划等。

规财处,办公室,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7

其他文件

省环保厅发布的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各处室、事业单位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8

文件清理情况

政策文件的清理结果、修改和废止通知等。

法规处,文件起草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9

公众参与

决策公开制度

规范决策公开的文件、制度。

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0

意见征集与反馈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民意调查、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采纳及反馈情况。

文件起草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1

公众列席决策

邀请公众参与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决策情况。

办公室,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2

执行

重点改革任务落实

环保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等。

法规处,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3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重大建设项目环评批准服务信息、环评审批信息、施工环保信息等。

环评处,项目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4

环保督察及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相关信息。

环监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5

省环保督察进驻及反馈

省环境保护督察对象、督察时间、督察内容、督察组联系方式等信息,反馈意见主要内容。

环监局

督察进驻或反馈后2个工作日内。

16

被督察地方整改落实

各被督察市按照督察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

环监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7

审计整改落实

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规财处,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8

决策部署落实和规划计划实施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规划计划实施情况,省环保厅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实施情况等。

业务处室,规财处,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9

管理

机构领导

厅领导姓名、职务、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学历、照片、工作简历、职责分工等内容。

人事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0

机构设置

机构简介

省环保厅机构职责(按“三定方案”);办公地址、网址、办公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人事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1

内设机构

省环保厅内设机构职责(按“三定方案”);内设机构负责人(姓名、职务等);联系方式(电话等)。

人事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2

下属单位

省环保厅下属单位职责(按编办核准内容);下属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等);联系方式(电话等)。

人事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3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省环保厅党组人事任免通知等。

人事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4

招考(聘)及录(聘)用

省环保厅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及录(聘)用信息。

人事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5

职业资格考评

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笔试、面试通知及成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称评审,执法资格、专业技能培训及考评信息等。

人事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6

行政权力清单

省环保厅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审批事项及流程图,行政处罚目录及流程图,行政强制目录及流程图,行政确认目录及流程图。

法规处,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7

执法监管

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

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测有关信息。

科监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8

环境执法检查

重大专项执法检查,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等情况。

环监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9

公开约谈及挂牌督办

省环保厅约谈主要内容等信息,挂牌督办的主要问题、督办要求、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

环监局,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0

科技管理

水专项工作动态、环境科普、环保科技成果等信息。

科监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1

污染源普查

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及有关工作进展等信息。

污普办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2

经费管理

部门预算和决算

省环保厅年度预算、决算情况。

规财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3

“三公”经费

省环保厅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决算总体情况以及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规财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4

专项资金

省环保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等情况。

规财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5

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预算

招标采购预算信息。

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6

中标、成交及实施情况

招标采购结果公示、合同公开、应当公开合同履约验收、审计整改情况等信息。

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7

精准扶贫

省环保厅帮扶政策、措施、推进等情况。

自然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8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管理文件等信息。

环监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9

预警信息

省环保厅或有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等预警信息。

环监局

信息形成后及时发布。

40

应对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等信息。

环监局,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1

服务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清单

省环保厅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法规处,相关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2

公共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省环保厅公共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法规处,相关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3

办理结果

省环保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和流程,常见问题解答,办件结果查询等。

法规处,相关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4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

行政审批事项的材料目录、咨询电话、网上审批入口、服务指南及办理结果(包括受理情况、审查信息、审批决定等)。

环评处,项目处,辐射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5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情况等信息。

土壤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6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

行政审批事项的材料目录、咨询电话、网上审批入口、服务指南及审批信息。

土壤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7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行政审批事项的材料目录、咨询电话、网上审批入口、服务指南及审批信息。

辐射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8

排污许可管理

全省排污许可证审批机关、许可内容等信息。

项目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9

其他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及其他权力结果信息。

法规处,相关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0

互联网+

“互联网+”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公开。

窗口、信息中心、有关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1

结果

决策部署和规划计划实施结果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及规划计划、年度工作、专项工作实施总结等。

业务处室,规财处,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2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省环保厅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意见。

办公室,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3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省环保厅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意见。

办公室,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4

重点领域

污染防治

污染防治攻坚战

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实施意见)及工作进展情况,全省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情况。

攻坚办,规财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5

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工业污染源排放、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动车环境管理等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进展等信息(包含噪声污染防治)。

大气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6

水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等;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信息。

水处,自然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7

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环境管理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环境管理等信息。

土壤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8

核与辐射

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导则;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核安全相关政策性文件和规划文件,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监管等信息。

辐射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9

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红线

全省生态状况定期评估结果,出台的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政策文件等信息。

自然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0

生态创建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创建结果等信息。

自然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1

生物多样性保护

自然保护区政策法规标准,申请新建和调整的自然保护区公示信息,全省自然保护区名录、面积、位置及主要保护对象,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边界,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等信息。

自然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2

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绿色发展工作进展等信息。

绿色办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3

环境质量

环境状况公报

年度全省环境总体状况公报文本。

科监处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4

空气环境质量

全省实时空气质量状况

全省国控点位空气质量实时发布信息。

监测站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5

城市空气质量日报

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情况。

监测站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6

空气质量预报

全省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监测站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7

水环境质量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

全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

监测站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8

地表水自动监测实时发布

全省地表水自动监测实时发布信息。

监测站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9

排名及定期报

环境质量月报

全省地表水水质状况信息、空气质量状况。

监测站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70

各市环境(大气、水)质量排名

每月各市环境(大气、水)质量排名。

监测站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71

环境质量季报及半年报

全省环境质量季报、半年报。

监测站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72

核与辐射环境监测信息

全省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信息。

辐射站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73

政策解读

上级政策解读

国家、省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

业务处室

与文件同步发布。

74

本级政策解读

厅领导、处室负责人或者专家、学者以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的方式对省环保厅起草或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解释说明。

文件起草处室

与文件同步发布。

75

新闻发布

制度安排

省环保厅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言人、工作机制和年度安排(发布主题、发布形式、发布时间等)。

法规处,宣教中心,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76

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的发布稿、现场图片、视频,发布会实录等。

法规处,宣教中心,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77

在线访谈

省环保厅领导参加的网络等访谈图片、内容等。

法规处,宣教中心,业务处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78

媒体报道

新闻媒体报道的安徽省重点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等。

办公室、宣教中心、信息中心。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79

回应关切

主动回应

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的回应和动态信息等。

有关处室、事业单位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政务信息,要快速反应,按规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80

互动回应

群众信访举报投诉问题及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等。

环监局,有关处室、事业单位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81

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布置、推进等工作信息。

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82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公开申请途径、程序、时限等内容。

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83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相关文件等内容。

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84

依申请公开目录

省环保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申请须知及申请表样表等。

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85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办公室

每年3月底之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