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保护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1-03-08 10:40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我厅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55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信息类29条,政策法规类77条,业务公开信息1288条,规划统计信息4条,财务预决算信息5条,招标采购信息31条,部门动态类信息821条,涵盖十六大类53个子栏目。截至2010年底,已累计公布各类环境信息5812条。省环境监察局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两家公共事业单位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环境信息1567条。

此外,我厅以“生物多样性就是生命,生物多样性就是我们的生命”为主题,开展了“生物多样性年”活动,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在《安徽日报》、《安徽环境》、安徽环境热线等媒体上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召开了安徽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座谈会,还举办了 “安徽省生物多样性·生态书画展”。联合移动、联通、电信三家省公司开展了“手机基站电磁辐射环保宣传月”活动,印制宣传折页20万件,宣传挂图5000套,举办了辐射知识竞赛有奖征答活动,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手机基站电磁辐射的环境影响。开展了“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现场接待群众咨询3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12,共13件。其中,“同意公开”的8件,“非本部门掌握”的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的2件。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书面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在网上进行了公布。申请公开内容不属于我厅职能范围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了申请人,并把能够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名称和联系电话告知了申请人。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厅依申请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行政复议与提起诉讼情况

2010年,我厅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2010年初,我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印发了《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环境信息公开作为促进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前提。9月份,根据工作机构及人员调整情况,对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安徽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季度通报、年度考核机制;制定了《安徽省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定期公布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办法、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社会评议办法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等。

2.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活动

5月份,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的要求,印发了《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方案》,组织各处室、事业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活动期间,组织机关及各事业单位信息员集中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贯彻了全省和环保部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奖知识竞赛,召开了全省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视频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解和把握。

3.及时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依申请公开指南及目录、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服务信息4个栏目,目录分类由原来的12大类41个子栏目增加到16大类53个子栏目,形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分类合理、覆盖面广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4.进一步强化重点环境信息的发布

对“安徽环境热线”进行了改版,设立了“违法企业曝光”、“空气质量”、“水质周报”、“新闻发布”和“公示区”等栏目,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环境监测信息、重大项目审批、专项资金分配、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招标采购,财政预决策和公务员招考录用等方面的信息。

5.政府信息载体建设情况

我厅注重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厅档案室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在办公楼门厅设置了信息公开电子屏、信息查询触摸屏和信息公开栏;召开新闻发布和新闻通气会11次,编发各类专题简报120多份;向各市、县政府,环境保护局、重点企业、重要宾馆等赠阅《安徽环境》3000份、《绿色视野》500份。在“安徽环境热线”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污染源监控在线询查系统、生物物种信息查询系统和便民服务系统,网站点击量已累计达150多万人次以上,受理的各类环境投诉1020条,咨询达4600多人次。开通了“安徽环保宣传教育网”,原有的“生态安徽”和“安徽清洁生产网”等专业网站,也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发布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同时,稳步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网络互动等公开形式。与安徽电视台合作制作播放环保专题报道;与安徽人民广播电台综合、交通、音乐、生活等电台合作发布环保信息和公益广告;在《新安晚报》连续推出8个环保知识专题。

6.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情况

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皖政办〔200811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2010年,我厅未发生泄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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