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3-03-29 15:06点击次数: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综合本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有关网上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111231。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徽省环保厅”门户网站(http://sthjt.ah.gov.cn/)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ahzwg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环保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电话:0551-62376605,邮编:230071

一、  概述

201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省环保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137号)》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坚持标准、规范的理念,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打造阳光的环保政务、建设美好安徽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省政务办〔20121号)要求,制定了《安徽省环保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以“规范”为导向,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进行梳理,修改或废除了部分不符合当前实际或失去实效性的文件;收集相关标准、制度和规章,进行归类编号,编写了环保行政审批项目服务规范和办理规范、时间责任矩阵追溯流程,制定了省环保厅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牵头制定了《安徽省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草案)》;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设了标准化建设年、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宣传栏、部门领导等栏目,目录分类由原来的16大类53个子栏目增加到16大类60个子栏目。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渠道和形式不断丰富。注重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厅档案室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在办公楼大厅设置了信息公开电子屏、信息查询触摸屏和信息公开栏、宣传栏。 改版“安徽环境热线”,设立 “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互动”、“环保特色服务”等栏目,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环境监测信息、重大项目审批、专项资金分配、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招标采购,财政预决策和公务员招考录用等方面的信息,开通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污染源监控在线询查系统、生物物种信息查询系统和便民服务系统。开通“安徽清洁生产网”,强化“安徽环保宣传教育网”、“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生态安徽”等专业网站专业性和针对性。各网站点击量累计达180多万人次,受理各类环境咨询和投诉1060人次。

积极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网络互动等公开形式。召开新闻发布和新闻通气会6次,组织在线访谈3次,编发专题简报150多份;在《绿色安徽》电视专栏,每周日播放 “环境要闻”、“一周环境质量播报”、“环境保护在行动”等信息;与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发布环保信息和公益广告;与中安在线网站合作开设“网上问政”专栏,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向各市、县政府,环境保护局、重点企业、重要宾馆等赠送《安徽环境》3000份、《绿色视野》500份。

(三)强化行政为民意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功能不断深化。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对现有的19项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按照环节最少、流程最短的要求,对99个办理环节进行摸排,减少了11个环节,占总环节数的11%;总申报材料从106个减少到102个;总承诺时限由法定的435天减少到409天。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创新,主动与水利厅开展涉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联审批调研,积极推进涉水项目并联审批。在窗口催办制、周一对账制、处室并联审批制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徽省环保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窗口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事业单位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组织省环境监察局、省环境监测站对政务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分析,推动示范点创建工作。省环境监测站坚持以预报和日报形式公布全省16个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坚持以月报、季报、年报、快报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布重点流域河流、湖泊、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结果和生态环境状况。省环境监察局制定了《安徽省环境监察局政务公开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方式,确定实施步骤,认真落实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定期公布等制度,及时公开存在超标、超总量排污的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及相关环境信息

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再造结果

 

总办理环节

总申报材料

总承诺时限

原有数

99

106

435

现有数

88

102

409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我厅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05条。其中,部门动态类信息464条,业务公开信息1002条,政策法规类123条,招标采购信息9条,财务预决算信息7条,涵盖十六大类60个子栏目。自2009年至2012年底,已累计公布各类环境信息8067条,省环境监察局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两家公共事业单位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环境信息4427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类别

部门动态

业务公开

政策法规

招标采购

财务预决算

合计

数量

464

1002

123

9

7

1605

2009年至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动态图

年 度

2009

2010

2011

2012

合计

数 量

1394

2248

2820

1605

8067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22件,及时办结22件。其中,“同意公开”的12件,“同意部分公开”的4件,“非本部门掌握”等6件。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在网上进行了公布。申请公开内容不属于我厅职能范围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了申请人,并把能够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名称和联系电话告知了申请人。

2012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申请公开情况表

类 别

同意公开

同意部分公开

非本部门掌握

及时办结

数 量

12

4

6

22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厅依申请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与提起诉讼情况

2012年,我厅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认识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及时公开本部分信息;二是政务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不够,不能满足公众对环境信息的需要;三是在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

2013年,我厅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生态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目标要求,按照省政府和环保部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环保工作实际,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范围,深化政务服务内容,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重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各类环境质量体系、指标、标准、数据的解读和说明,宣传普及环保专业知识,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环境审批核查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环保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把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作为项目环评审批受理的必要条件,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把上市公司主动披露环境信息和发布年度环境报告书的情况,作为上市环保核查的重要内容。

三是强化重点排污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公开。对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事件的,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应定期公开企业名单。

四是做好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信息公开。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求全面、及时、准确。加大部门规划、预决算、招投标、环保资金与项目等方面信息公开的力度,重点做好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论证、审批、实施、考核等信息的公开和环保项目资金分配、使用信息的公开。

五是加强环境信息机构及能力建设。通过资源整合、创新形式,将环保核心业务整合进环境信息化系统,发挥环境信息系统资源共享的优势,推进电子政务深入发展;继续完善环保网站的功能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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