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5-03-17 14:47点击次数:

省环保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综合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下步工作打算。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网站(sthjt.ah.gov.cn)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ahzwgk.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联系(地址:合肥市怀宁路1766号,电话:0551-62376605,邮编:230071)。

一、概述

2014年,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服务生态强省建设,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年”活动,继续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创新服务,科学管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结合我厅工作职责制定了2014年安徽省环保厅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积极推进环保领域重点环境信息公开,强化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

(一)全面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投资项目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公众对重点领域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对重点环保设施等建设,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全面客观介绍工作进展情况及落实措施,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舆情信息搜索分析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认真落实保密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二)深化环保领域重点信息公开。根据环保部《关于当前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省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制定了《安徽省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渠道、时间以及发布格式。把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污染减排信息、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企业清洁生产信息作为当前环保系统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在门户网站设立空所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和手机发布系统,实时发布全省城市空气质量,开设环境质量月报专栏,按月发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设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重点企业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企业环境信息。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期间,每日统计16个省辖市及2个省直管县秸秆焚烧火点情况在《安徽日报》公布,每周在安徽新闻联播中通报各市及省直管县秸秆焚烧火点排序情况。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扩大公示范围,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同时,紧紧围绕生态强省建设,通过门户网站、专栏专题、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污染源监管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三)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我厅职能,梳理行政职权和内部管理、服务事项,不断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社会公示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扩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全过程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环保行政审批业务网上受理、办理系统与省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审批数据实现互联互通。涉及环保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等,在决策过中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或公布意见的采纳、决策和执行情况,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全面完成清权确权工作。清理后我厅目前保留7个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行政权力行使程序,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在项目审批与验收过程中,严格执行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示,除在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公布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外,还在项目影响范围内的社区、居民集中居住点进行纸质公告,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环保项目资金监管方面,从2013年开始,按因素法切块到市县的资金和所有通过审核的项目及资金,一律在安徽环境热线或者市、县政府网站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四)扎实开展“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制定省环保厅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网服务器迁移工作,完善环保门户网站的功能和内容。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厅门户网站,实现两网信息的高度融合。根据《安徽省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梳理整合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制订和完善我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业务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通过“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的开展,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情、理解、参与、监督。

(五)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适应社会公众对环境信息的需求,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决策和监督,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以及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加大环境信息解读力度,让公众“听得懂”、“信得过”;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公开对重点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环保宣传周,组织全省环保系统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集中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开年度环保工作和环境质量信息。扩大《安徽环境》赠阅、发放范围,免费发放到市县政府、环保机构、重点企业、重要宾馆等公共场所等。与安徽广播电台、新安晚报等新闻媒体合作,开设了厅长访谈栏目。在安徽省电视台开设了《绿色安徽》电视专栏,每周日播放“环境要闻”、“一周环境质量播报”、“环境保护在行动”等信息,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普及环保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14年,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厅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75条,其中规范性信息823条,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34条,政府文件399条,行政执法信息144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8条,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8条,招标采购信息25条,应急管理信息3条,审计公开信息2条,环境信息389条。

厅门户网站点击量已累计达200.8万人次,受理的各类环境投诉1005条,回复网民咨询6997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对申请答复47件,已主动公开28件,同意公开的11件,不同意公开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2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厅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提供政府信息时,未收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省环保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厅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省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省环保厅各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其办公室承担。省环保厅本级机关及其二级机构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共26人。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机制。加强网络问政建设,丰富栏目设置,提高更新频率,增强与网民互动,主动回应大众关切,使政务微博、微信成为发布政务信息、服务社会群众的新平台。

二是进一步规范市、县级环保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安徽省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草案)》试用阶段结束后,推进市级环保部门政府信息目录规范,指导县、区环保部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实现县、区环保部门门户网站全覆盖。

三是加强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定期举办工作座谈会,采取多种方式业务培训。。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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