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4 15:25点击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综合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网站(192.168.222.131)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ahzwgk.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系(地址:合肥市怀宁路1766号,电话:0551-62775353,邮编:230071)。 

一、概述

2018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推广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试点工作的通知》,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印发《安徽省环保厅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5条,内容涵盖29个子栏目。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试点工作。

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被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列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试点单位。为此,专门印发《安徽省环保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工作保障等有关内容,确定厅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与目录修订协同推进。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力推进试点工作。多次召开座谈会并组织厅办公室、信息中心、宣教中心及有关处室深入讨论,比照生态环境部有关做法,起草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修订目录(征求意见稿)。之后,厅办公室再次征求各处室、事业单位意见,多次向省政务公开办公室汇报,经多次修改完善,于1026日形成《安徽省环保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2018版)》。修订后的主动公开目录按照“5+1+3”的事项范围,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领域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关切回应等3个方面,形成了85公开事项。截至201811月上旬,试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期间,厅直属事业单位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同步实施了目录修订试点工作。

(二)全面推进落实五公开

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全面推进省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按照五个方面,全面公开省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重点工作、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执行情况等执行信息,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精准扶贫、环境应急等管理信息,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和互联网+”等服务信息,重要决策部署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结果信息。其中,在服务环节,重点发布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固体废物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依据、受理、审批,以及核与辐射安全行政许可程序及颁发的许可证件等行政审批信息,专门设立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在执行环节,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环境保护督察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督察进展和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大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和解读、回应力度。

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中,为突出生态环境工作特点,省生态环境厅专门设立重点领域板块,分设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质量”3个栏目,并同时分别在厅门户网站展示。污染防治栏目重点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重点发布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及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同步公开核与辐射环境管理有关信息。生态保护栏目重点公开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创建、绿色发展及相关政策信息和管理信息。环境质量栏目重点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和预测预报信息,定期公布主要流域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及各市地表水水质排名,公布核与辐射环境质量信息。

 

 

针对以往在政策解读等方面的相对薄弱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多次专题研究解决之道,进一步强化各处室单位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和回应关切工作的重视程度。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多次以新闻发布、接受专访、文件解读等形式解读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及有关文件。其中,厅主要负责人多次接受媒体专访、出席新闻发布会,解读有关政策文件,介绍生态环境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在89日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在全国两会期间多次接受媒体专访,介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针对公众关注的环保督察、重污染天气应对,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公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省回头看督察期间受理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现象,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报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相关情况。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在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试点过程中,对公众关切的重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以普通网民的视角厅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突出公众关切的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栏目,更加方便公众的浏览和查阅。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实现厅门户网站与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双微协调联动,对空气质量预警等重要信息实行信息共享、协同发布,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其中,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在省直单位政务微信排名和全国省级环保政务微信排名位次居前。不断加大新闻发布工作力度,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其中主要负责人在省两会期间发布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在“6.5”世界环境日发布了全省环境状况公报信息。

(五)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印发《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调整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明确厅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组长;2018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专门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并写入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安徽省环保厅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分别印发《安徽省环保厅新闻发布规定》《安徽省环保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安徽省环保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指导和培训力度,5月中旬专程赴黄山市、安庆市进行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专题调研;12月上旬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培训会议,对各市、省直管县环保局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厅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政务公开或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合理的环境信息诉求。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23条,均按时、规范予以办理,其中同意公开46条(含已主动公开10条)、同意部分公开13条、非本部门掌握36条、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22条、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4条、重复申请2条。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共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4件、办理行政诉讼1件,有关市环保局、处室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或给予说明,申请人撤回了复议申请或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在提供政府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并且在厅门户网站声明,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行调整,明确厅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本级机关及其二级机构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近30人。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8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公众对生态环境信息关注度越来越高,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对标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在日常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主动公开力度不大,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不符合规范要求,还有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部署要求,把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继续按照五公开要求,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生态环境督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环境监管执法等重点环境信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衔接协调,加大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工作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增强政务公开实际效果。注重发挥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抓好网站建设和管理,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和技术保障,不断优化功能。统筹传统平台和新媒体建设,运用好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不断创新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扩大覆盖面、受众面和影响力。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对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推动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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