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徽通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日期:2019-11-08 14:37点击次数:

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

转来“安徽通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信访件(华东环访转字〔2019〕79号)收悉。我厅即转安庆市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徽通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安庆市大观区凤凰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陈旭明,主要从事薄板玻璃等生产、销售。该公司石油焦粉碎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4月28日由原安庆市环保局批复,同年10月24日经原安庆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窑炉烟气高效脱硫脱硝除尘和燃料备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6月5日经原安庆市环保局批复,2016年1月5日通过原安庆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8月21日,安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窑炉烟气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及烟气在线监控正常运行,数据传输正常,11时15分烟气在线监控设施界面显示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130.92mg/m3,氮氧化物252.06mg/m3,废气流量9.874m3/s,以上数值均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表2中相关排放要求。

三、反映事项核实情况

(一)反映该公司使用石油焦问题

该公司环评资料及验收批复中阐述采用石油焦为燃料,严禁使用含硫率超过1.3%高硫石油焦。据该公司提交的石油焦购销合同,石油焦采购自奥克斯堡翔宇(烟台)能源有限公司,约定质量标准含硫量(干基)≤1.3%。现场调阅石油焦采购检测等资料,含硫率符合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

(二)反映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及在线监控数据造假问题

该公司石油焦磨粉车间采用错峰用电方式生产,生产时间为白天12点至下午3点、夜间24点至凌晨6点。现场检查时该车间未生产。

调阅该公司脱硫脱硝设施运行记录,该运行记录完整,未发现“夜间不用、只有白天和应付环保检查时才启用”情况。

该公司废气排口已安装废气排放连续自动监测设备,且已与国发平台联网,24小时不间断监测、传输数据。未发现该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情况。

四、反馈情况

投诉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反馈。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