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解除重污染天气信息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8-12-23 08:56点击次数:
2018年12月20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预警,预警范围为合肥等14个市(除黄山市和宣城市),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经预测,2018年12月23日开始,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转好,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现决定从2018年12月24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预警,并终止省级Ⅲ级应急响应。各市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市级预警。
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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