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解除重污染天气信息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8-12-23 08:56点击次数:

20181220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预警,预警范围为合肥等14个市(除黄山市和宣城市),并启动级应急响应。经预测,20181223日开始,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转好,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现决定从20181224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预警,终止省级级应急响应。各市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市级预警。

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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