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9-05-23 17:10点击次数:

20195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现将《实施意见》主要精神解读如下:

一、 背景依据

深入开展消费扶贫,通过多种途径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是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促进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帮助贫困人口增收,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的有效途径。2018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为深入贯彻国家意见,大力实施消费扶贫,着力促进精准脱贫,我省对照国家要求,结合安徽实际,深入研究相关政策,着力细化具体举措,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意见》。

二、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了开展消费扶贫的总体要求。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特别是贫困革命老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至第五部分,明确了消费扶贫的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第二部分,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包括推动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推动结对帮扶地区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第三部分,大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包括打通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链条、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拓展农产品销售途径、加快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点建设。第四部分,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包括加快贫困地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水平、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第五部分,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包括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做好规划设计、加强宣传推介。

第六部分提出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利益机制、加大政策激励、强化督促落实。

三、 政策亮点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国办发〔2018129号文件精神,总体框架结构与国家文件基本保持一致。同时聚焦我省实际,细化相关举措,提出了一些凸显安徽特色,具体可操作的“真招实招硬招”。一是内容上更加贴近安徽实际。结合安徽贫困地区的实际需求,在具体内容上,更加注重革命老区建设,农村电商发展和结队帮扶发力,将推动贫困革命老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纳入总体要求,将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农村电商发展要求单独纳入一项主要工作,将推动结队帮扶机制建设,提升结队帮扶质效的思想贯穿于《实施意见》全文。 二是具体措施更加细化实化。《实施意见》立足我省贫困地区发展特点,紧紧把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两个主攻方向,从扩大产品服务需求和保障产品服务供给两个方面持续发力,围绕生产、流通、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抓住我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完善,服务水平欠佳,产品 “走出去”渠道较窄,“引起来”能力不足等弱项,突出我省“农业大省”的优势,用好贫困地区尤其是革命老区旅游资源丰富,人文传统优良等强项,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提出具体性针对性举措,体现了突出贫困地区特点、围绕贫困地区需求、可操作、可落地等要求。三是更加注重责任分工和工作实效。从更有利于落实的角度出发,《实施意见》在制定过程中,逐条明确过责任部门分工,对责任部门提出的具体有力措施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吸收,对责任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全面采纳。《实施意见》也参考国家体例,针对十八项具体工作,逐条列出了省内相关负责单位,有利于进一步夯实责任,确保消费扶贫政策在全省范围内落实到底,成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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