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积极配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我省开展国家环境空气区域站(冬季)手工采样工作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9-12-11 14:57点击次数:

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做好2019年颗粒物组分网与区域光化学手工监测工作,根据《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具体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积极配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我省蚌埠市五河县国家空气质量区域站组织开展的国家环境空气区域站环境空气中颗粒物及VOCs成分监测(冬季)手工采样工作。

本次冬季手工采样,旨在分析国家空气质量区域站水溶性离子、EC/OC、无机元素及PAMS物质含量。现场采样前,总站统一进行颗粒物采样滤膜和VOCs样品前处理,包括石英滤膜烘烤、Teflon膜称重、滤膜装盒编号、SUMMA罐清洗、抽真空及抽检等,连同VOCs自动采样器一起发送至采样单位。在蚌埠五河国家空气质量区域站采样现场,按照质控要求,采样人员不少于2人,采集颗粒物(PM2.5、PM10)样品需进行20天连续采样。VOCs样品采用自动采样器进行,共采集5天。现场采样完成后,颗粒物滤膜样品和SUMMA罐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派专人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指定样品分析单位。

开展区域性的大气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成分监测工作,可基于监测结果,结合气象、污染源排放等相关数据,分析获取大气颗粒物及光化学组成的空间差异及时间变化特征、重污染过程特征、污染气象协同关系、污染来源解析等重要信息,为区域性大气污染精准治理和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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