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徽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保预审的复函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日期:2019-12-06 16:47点击次数: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徽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保预审的复函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安徽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预审申请》(滁环〔2019〕381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该项目产品建设方案主要为年产19.6万吨苯丙乳液、5.9万吨纯丙乳液、2.5万吨醋丙乳液,选址位于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符合我厅皖环发〔2013〕85号文规定的预审条件、相关产业政策和园区产业定位等要求。

二、该项目排水经石坝河进入七里湖,再入淮河。根据今年1—10月份水质监测结果,七里湖水功能区水质为Ⅲ类、淮河小柳巷断面水质为Ⅱ类,达到水质考核目标及水功能区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单位按照报批内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前期工作。

三、该项目环评文件中,应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接入明光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请你局加强环境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履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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