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徽裕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5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环保预审的复函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日期:2019-12-06 16:46点击次数: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徽裕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5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环保预审的复函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安徽裕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5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的请示》(蚌环字〔2019〕139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该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19500吨医药中间体,选址位于蚌埠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符合我厅皖环发〔2013〕85号文规定的预审条件、相关产业政策和园区产业定位等要求。

二、该项目排水进入淮河,根据今年1—10月水质监测数据,淮河沫河口断面水质为Ⅱ类,达到水质考核目标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单位按照报批内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前期工作。

三、该项目环评文件中,应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接入蚌埠市沫河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请你局加强环境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履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推进企业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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