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发布实施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8-06-29 09:37点击次数: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一项重大举措。

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1233.32km2,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5.15%,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的主导生态功能,划分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3大类共16个片区。全省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保护了全省35.34%的森林、44.26%的草地和54.80%的湿地生态系统,可以有效保护全省34.31%的水源涵养功能、33.60%的水土保持功能和29.82%的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水土流失、生物生境破碎化等问题,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与提升,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基本空间格局为“两屏两轴”:“两屏”为皖西山地生态屏障和皖南山地丘陵生态屏障,主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维护;“两轴”为长江干流及沿江湿地生态廊道、淮河干流及沿淮湿地生态廊道,主要生态功能为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

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分布于:皖西大别山区的梅山、响洪甸、磨子潭、佛子岭、龙河口和花凉亭等水库库区及上游山区,皖南的黄山九华山区,率水上游的中低山区,登源河和水阳江上游山区等水源涵养重要区域;皖西的天柱山区和岳西盆地地区,沿江以北丘陵区,沿江以南低山区,青弋江和漳河上游丘陵区,新安江中游的西天目山山区,江淮分水岭地区,皖北黄泛平原等水土保持重要区域;皖东南山区,牯牛降及周边地区,巢湖湖区,滁河上游的滁西丘陵区,皖北皇藏峪及周边,沿江以北华阳河湖群区,长江沿江湿地区,淮河中游、下游的沿淮湖泊湿地区等生物多样性富集地区。

从市域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重较高的为黄山市(37.55%)、池州市(33.49%)、六安市(28.12%)、安庆市(22.45%)。从县域来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重较高的为石台县(61.9%)、金寨县(55.96%)、黄山区(52.57%)、霍山县(51.79%)。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都作出批示和指示,要求坚持科学划定、坚守红线,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省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划定是基础,严守是关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明确规定,地方党委和政府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相关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切实履行好保护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指导协调、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督。同时,还将建立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得出、守得住,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批准。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管控措施,生态环境部正在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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