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命名首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8-07-12 10:49点击次数:

各市、省直管县环保局:

按照《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试行)》(皖环发〔2017〕84号)有关要求,在各地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料审核、现场核查、会议审议和社会公示,决定命名岳西县等9县(区)为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县(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创建规划,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不断提升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首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名单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4日

附件

首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

名单

当涂县

芜湖县

泾县

宁国市

旌德县

岳西县

潜山县

宜秀区

迎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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