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申报情况和评估考核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8-06-20 14:40点击次数:
关于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申报情况和评估考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8〕328号)和安徽省环保厅有关规定,截至2018年6月18日,共有岳西县、泾县、旌德县、宁国市、芜湖县、潜山县等6个县(市)提交了相关材料。2018年6月22-28日,受生态环境部委托,安徽省环保厅将组织对上述6个县(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估和考核验收工作。根据规定要求,现对申报情况和评估考核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一、公示时间:2018年6月20-26日。
二、公示期间,安徽省环保厅及相关市环保局接受反映这6个县(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安徽省环保厅:电话:(0551)62376696,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新区怀宁路1766号 邮政编码:230071。
芜湖市环保局:电话:(0553)12369,5736098(传真),通讯地址: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政通路66号,邮编:241010。
宣城市环保局:电话:(0563)3019529,3015075(传真),通讯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6号,邮编:242000。
安庆市环保局:电话:(0556)5256100,5256200(传真),通讯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10号,邮编:246003。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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