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行动简报2018年第10期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8-10-29 17:47点击次数:

本期目录

 

 我省多部门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

 合肥“五个强化”推进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和两法衔接

 滁州市“四不”举措推进农村“三大革命”

 绿色农房助力乡村生态宜居

 

我省多部门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

省发改委制定了《安徽省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徽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实施《2018年度各市能源消耗双控责任目标安排方案》。有序推动碳交易机制建设,组织省内重点企业开展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成功争取4687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4个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项目建设。

省经信委加强绿色集成、转型升级等重点项目管理,召开2018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调度工作座谈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验收。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2个绿色园区、25家绿色工厂、13种绿色产品准入工信部第二批绿色制造示范,推荐16家企业30种产品申报国家级第三批绿色设计产品。组织推荐44家工厂、59种产品、4个园区、4家供应链管理企业,争创第三批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启动2018年省级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发布97家第二批安徽省绿色工厂名单。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全铝车身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等6个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入选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名单,获国家49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截至9月底,全省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260万千瓦,提前超额完成全年150万千瓦目标任务。推动工业节能,制定年度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1—8月,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6%。推动新能源汽车产销,印发《关于做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申报。江淮大众新能源汽车合作项目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1-9月,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和销售推广分别达9万辆和8.9万辆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省金融办研究制定了《安徽省绿色金融体系实施方案》《绿色金融改革施工方案》和《绿色金融改革施工方案推进时间表》。省银监局省林业厅省国土厅联合起草了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指导徽商银行成功发行4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扩大我省绿色信贷的资金来源。

省住建厅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印发了《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启动2018年度省级绿色生态城市创建申报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省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组织通过4项三星级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全省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到39.1%,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7.1%。出台《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统筹安排专项资金1790万元支持试点城市工作,合肥等8个试点城市通过党政机关带头,建设示范居民小区,开展学校教育等方式积极开展试点,累计已有262个小区、21.6万户居民,以及398家公共机构、178所学校约15.3万名学生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淮南、蚌埠、淮北市成功纳入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

    省交通厅推进省级公交示范城市建设,指导第三批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城市完善创建方案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建设完成第三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申报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加快新能源公交汽车发展和推广,1-9月份全省新增及更换公交车132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297辆,占比98.26%。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委托第三方提供安徽省城市公交车产品油价格补助与新能源运营补助管理云平台服务

 

合肥“五个强化”推进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和两法衔接

     近年来,合肥市环保局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工作,积极探索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近日,联合合肥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全市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旨在发挥公安、环保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防范、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体系,严厉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公安、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联勤联动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同时,按要求成立联勤联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联勤联动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长效机制和实施方案,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邀请检察机关、市政府法制办、监察委、环保专家等参与会商。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建立日常联勤检查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执法信息交流制度、执法联动制度、案件移送监督制度以及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等联勤联动机制,基本建立合肥市环境执法联动的工作方式和框架,并对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重点事项、联络员具体职责、联动执法的启动情形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各级公安、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业务培训,针对案件调查取证、移送办理、法律适用等重点方面开展多层级联合集中培训、相互派员培训等,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水平。

    四是强化考核奖惩。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公安、环保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并争取纳入各级政府生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积极推动联勤联动执法机制有效落实。表彰联勤联动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批评领导不力、办案不力的集体和个人。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使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新环保法、“两高司法解释”等环保法律法规更为人民群众所知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时,邀请市电视台、合肥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全程报道,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增强执法震慑力;日常监管工作中,深入工业企业开展宣传和警示教育,预防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针对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要注重宣传引导,并形成典型案例。

 

滁州市“四不”举措推进农村“三大革命”

目前,滁州市实现8个县市区农村垃圾治理全覆盖,完成87个乡镇和180个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1.6万户农户改厕,提前一年完成省农村垃圾治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责任“落实不落空”。

建立由规建、农业、环保等部门统筹协调一体化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工作机制,明确各县市区为主体、镇村具体组织实施,实现“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做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制健全、责任监督落实。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累计制作宣传标语500余条、展板300余块,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充分调动群众主动性、积极性。投入“全面不片面”。

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科学引导”的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截至目前,累计投入各类资金约14亿元,其中,社会资本投入约5.5亿元。督查“到位不缺位”。

将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周督导、月检查、季总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督查制度,开展督查检查10余次,发现问题50余项。同时,综合运用媒体曝光、第三方评估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工作落到实处。效率“出力不阻力”。

坚持“速度、质量”双提升,今年以来,完成9个非正规垃圾点整治;拟投入9.2亿元提升8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营维护能力,目前已有5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日处理能力累计达10万吨,其余29个即将投入运营;3万户农村改厕工作方案已确定,正在组织实施招标。

 

绿色农房助力乡村生态宜居

绿色建筑不再是城市建筑特有的资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实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六项重点行动的同时,着力推进绿色农房建设试点,将绿色建材、装配式建造、节能保温、装饰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污水处理等技术集成化应用,建成一批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安全的绿色农房,实现了乡村建设生态宜居。

一是绿色农房采用工厂化生产,期间经过科学设计和计算,户型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安全,解决了传统乡村建设户均占地大、结构安全不可靠等问题。

二是绿色农房采用绿色建材、节能环保、保温隔热、可再生能源应用、污水处置等集成技术,实现材料可回收循环利用、室内环境舒适、热水采暖方便、污水就地处置等,达到宜居目的,让老百姓享受城市人一样的生活标准。

三是绿色农房建设过程采用装配式建造,减少了人力、缩短了工期、节约了施工占地、提高了抗震性能、专业化施工保证了质量,提升了农房的品质,同时解决了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问题。

四是绿色农房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合肥国瑞集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新瑞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普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辰泰(广德)智能科技建筑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跟进绿色农房建设,以科技创新为主线,探索轻钢结构农村居民自建住房应用,取得了一定实效。

    长丰县义井乡徐巷村、车王村、朱巷镇东许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达到一定规模,多数居民住进绿色农房,当地农民群众充分体验到了绿色农房的优良性能,切实感受到“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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