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不予许可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申请的函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日期:2019-12-20 17:50点击次数: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不予许可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申请的函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你院因拟新增使用碘-125粒籽植入源开展放射治疗,向我厅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你院登记备案的《碘-125粒籽植入治疗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3401000300000130)中缺少碘-125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的计算结果且碘-125粒籽年最大操作量计算结果不正确。

据此,我厅决定不予许可你院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申请,请在完善上述问题后,再向我厅申请。

专此函复。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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