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9-07-09 00:00点击次数: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事业单位2019年度

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4)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需达到150分且每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715,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6楼会议室)。乘车路线:129路、166路到市政务办公西区站下车。

联系人:阚云松 联系电话:055162376659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原件材料等。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原件材料等。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拟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时、按要求等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718日下午1730)。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会同省人社厅考试院组织落实。

参加面试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面试当天抽签确定。

时间:20198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等按省人事考试院要求通知)。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官构成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结束7天内,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落实报批及聘用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稳慎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回避等制度,全程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全面提高省生态环境厅选人用人公信度。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055162376659 联系人:阚云松

监督电话:055162775370

附件:2019年度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78

附件:

2019年度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姓名

准考证号

统考笔试成绩

3000238

李雯

2134300900307

195.5

王乐

2134300900321

195.5

胡珂

2134300900305

191.5

周开元

2134300900419

191.5

3000239

陈尚芸

3134301208505

203.7

朱雯璐

3134301208406

202.8

王儒

3134301208402

197.6

3000240

谭其顺

3134301208517

195.4

程姌

3134301208530

187.5

王培家

3134301208518

182.8

3000241

陈品涛

1134300403119

222

鲁欢

1134300403103

213.5

付凯丽

1134300403308

201

3000242

郭自强

3134301208623

211

秦志勇

3134301300105

204.5

夏冬冬

3134301208622

202.1

解志林

3134301300127

192.7

严岩

3134301300107

192.6

胡晓欣

3134301300124

191.4

3000243

夏冰清

3134301300415

208

黄莹

3134301300607

206.9

张许雯

3134301300319

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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