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荐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函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日期:2020-01-23 10:21点击次数:

各事业单位,各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8〕3号)规定,现拟对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进行补充更新。请各单位推荐1—2名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评委库成员,已是本评委库成员的不再重复推荐。担任评委库成员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环境保护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环境保护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

六、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评委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被推荐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以及单位纪检部门出具近年来该同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材料,于2020年3月20日前报送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邮编:230071),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89760382@qq.com。

联 系 人:阚云松

联系电话:0551—62376659

附件:附件: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成员推荐表.doc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