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解除芜湖雅丽丝染整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函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9-04-21 11:11点击次数:

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函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2016年5月,原省环保厅现场检查发现,芜湖雅丽丝染整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染色生产线未批先建、水污染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外排废水苯胺类超标、危废管理不规范等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原《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皖环发〔2015〕49号)规定,原省环保厅于2016年6月27日对该企业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皖环函〔2017〕88号)。

2017年1月4日,经你局预验收后申请解除对该企业的挂牌督办。经审查整改资料,发现该案件存在未将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等问题,原省环保厅于2017年3月14日,向你局下发了《关于解除芜湖雅丽丝染整有限责任公司等2起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请示的复函》,要求就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督办。2017年8月7日,你局上报了《关于芜湖雅丽丝染整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整改情况的报告》。原省环保厅在暗访核查及后期调度中,发现该企业还存在废水超标排放等问题,并于2018年1月15日,向你局下发了《关于申请解除安徽省泽乾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等3起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复函》,要求督促继续整改。2018年9月4日,你局重新对该企业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组织了预验收,并于2018年9月27日再次向原省环保厅申请解除挂牌督办。2019年1月17日,我厅组织人员对该案件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该企业制定了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报你局同意后实施。该企业办理了染色生产线环评审批等环保手续,恢复了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对2台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安装了布袋除尘设施。企业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孙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2019年1月19—21日连续监测结果,该企排放废水苯胺类等污染物达标。该企业将露天堆放的污泥、废机油桶、导热油桶全部转移至危废仓库,设置了危险废物标识,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帐,规范了危险废物管理。该企业自动监控设备委托第三方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运维,规范了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繁昌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并执行到位,并将该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移送繁昌县公安局,繁昌县公安局对企业有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繁昌县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对有关公职人员给予了行政处分。

经研究,我厅同意解除对芜湖雅丽丝染整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件的挂牌督办。下一步,请你局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据《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处罚到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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