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解除阜南县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8-09-20 11:01点击次数:

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

阜阳市环保局:

2016年5月26日,我厅调查发现阜南县未采取有效措施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阜南县垃圾填埋场长期利用洼地填埋生活垃圾,渗滤液直排,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垃圾填埋场500米范围内居民未搬迁等问题。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皖环发〔2015〕49号)规定,我厅于2016年6月27日对阜南县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2018年6月22日,阜南县垃圾填埋场挂牌督办整改工作通过你局组织的预验收。2018年6月29日,你局向我厅申请解除对该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案件的挂牌督办。按照解除挂牌督办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厅对你局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于2018年8月1日派员对该案件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召开专题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研究。

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表明,阜南县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阜南县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部署,制定治理方案,组织实施整改。一是将新产生的垃圾无害化处置。2016年6月10日起将阜南县新产生的垃圾转运至阜阳市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填埋处置,2016年12月阜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后,阜南县将新产生的垃圾均运至该厂焚烧处置。二是对存量垃圾采取应急封场。2016年6月实施封场整治,2017年5月完成。三是实施垃圾筛选分类处置,2017年8月,建成存量垃圾筛选分类处置项目筛分生产线,日处理垃圾1600吨。截至2018年5月18日,全部存量垃圾完成筛分转运,共转运垃圾35.3万吨,其中筛下物32.6万吨转运至新建成的卫生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筛上物共2.7万吨,转运至阜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垃圾清理完毕后,卫生防护距离问题不复存在。四是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调查。2018年5月10日,阜南县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垃圾填埋场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 并根据结果实施全面黄土回填。五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10月25日,针对该填埋场未采取防渗措施的行为,阜阳市环保局对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15万元的罚款,罚款已缴纳到位。六是实施责任追究。因阜南县垃圾填埋场整改不力,阜南县纪委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综上,我厅同意解除对阜南县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案件的挂牌督办。下一步,请你局督促阜南县人民政府做好该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生态治理工作。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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