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对安徽省凯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界首市粮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8-07-25 15:07点击次数:

 

阜阳市环保局:

62728日,省厅现场调查发现,安徽省凯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界首市粮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问题突出。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规定,省厅决定对2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在挂牌督办期间,请你局落实督办事项(见附件)有关要求,同时暂停审批其除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以外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暂停受理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该企业环境违法案件整改完成经你局预验收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厅,并抄送省环境监察局。

附件:1. 安徽省凯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及督办

       事项

 2. 界首市粮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问题及督办事项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8723

附件1

安徽省凯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问题及督办事项

一、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项目违法违规。一是起重机械机电产品迁建项目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环评规定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等离子切割机1台、交直流焊机6台,实际该企业建设等离子切割机7台、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机(直流焊机)20台;环评及批复明确该项目生产工艺中不含喷漆工序,但该企业实际擅自建设了2个喷漆车间,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且还存在露天喷漆行为。该项目环评于2015624日经界首市环保局批复,同年建成投产,至2018628日检查时未进行环保设施验收。二是橡胶输送带加工项目未批先建。该企业于2015年底擅自建设了橡胶输送带加工项目,包括2条胶带生产线,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并于2017年建成擅自投入生产。

(二)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废水、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切割、打磨工序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三)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混乱。未建设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将产生的废胶带等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将大量废油漆桶、含油废铁屑、含油废铁渣、废气电焊头等危险废物露天堆放,部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中堆放;危险废物堆放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将产生的废油漆桶交由山东奔腾漆业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处置,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皂化液未收集处置,部分遗撒在车间地面。

(四)拒不执行环保部门责令停产决定。因起重机械机电产品迁建项目未进行“三同时”验收等问题,界首市环保局于2018517日向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但现场调阅生产记录发现,该企业在2018625日之前一直处于生产状态。

(五)其他问题。厂区内一台小燃煤锅炉尚未拆除完毕,将约40吨燃煤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尘措施。

二、督办事项

请阜阳市环保局:

(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改正,采取停产整治措施,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经阜阳市环保局审查同意后实施,并于2018810日前将审查同意后的整改方案报送省环保厅备案。

(二)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及环评审批等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完善环保相关手续;橡胶输送带加工项目恢复原状;取缔违法喷漆工序,拆除小燃煤锅炉,妥善处置堆放的燃煤;严格按照固废管理规定,规范一般性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对该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危废处置、转移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对该企业督促指导。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阜阳市环保局每月底前向省环保厅报送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立案查处情况以及查处结果等,确保限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事项,并及时进行复查、跟踪检查。同时,每月将案件进展情况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该企业未批先建、长期违法生产、拒不执行停产决定及其背后失职、失责情况进行调查,依法依规依纪问责,问责意见需征得省环保厅同意方可实施,问责结果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公开。

三、督办期限

201810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附件2

界首市粮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问题及督办事项

一、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该企业年产9500台(套)新兴粮食储运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812日经界首市环保局批复,于2011年建成投产,至2018628日检查时未进行环保设施验收。

(二)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企业《年产9500台(套)新兴粮食储运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规定,项目喷漆工序废气经水膜喷淋装置结合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建有1个喷漆车间,未建设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实施开放式喷漆作业;此外,设置2处区域进行露天喷漆作业。该企业所有焊接、切割等工序均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

(三)固废管理不规范。未建设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大量废油漆桶、焊渣、切割边角料随意露天堆放在生产车间内或厂区空地上。将产生的废油漆桶交由山东奔腾漆业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处置,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二、督办事项

请阜阳市环保局:

(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改正,采取停产整治措施,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经阜阳市环保局审查同意后实施,并于2018810日前将审查同意后的整改方案报送省环保厅备案。

(二)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及环评审批等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完善环保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固废管理规定,规范一般性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对该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危废处置、转移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对该企业督促指导。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阜阳市环保局每月底前向省环保厅报送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立案查处情况以及查处结果等,确保限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事项,并及时进行复查、跟踪检查。同时,每月将案件进展情况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该企业未验先投、长期违法生产背后的失职、失责情况进行调查,依法依规依纪问责,问责意见需征得省环保厅同意方可实施,问责结果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公开。

三、督办期限

201810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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