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解除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区域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函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20-01-21 00:00点击次数:

白泽湖乡区域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函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8月,原省环保厅现场检查发现,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区域环境问题突出,存在大量“散乱污”企业未排查上报,多数企业未办理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环境污染严重,对督察发现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未有效落实整改责任等问题。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规定,原省环保厅于2018年9月19日对该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挂牌督办(皖环函〔2018〕1267号)。

2019年8月26日,你局组织并通过了该起环境违法案件的预验收,同时向我厅申请解除该起案件的挂牌督办,并于后期补充报送了有关整改材料。我厅组织人员对整改资料进行了审查,并派员进行了现场核查。

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2018年9月26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针对白泽湖乡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报你局同意后实施。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对挂牌督办文件中指出的11家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分类进行了整治,其中5家企业拆除清理到位,6家企业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宜秀区白泽湖区域环境问题整改及全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方案》(宜秀政办发〔2018〕152号),对区域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散乱污”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共排查出辖区内 “散乱污”企业58家,并进行了分类整治。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处理处分。

经研究,我厅同意解除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区域环境违法案件的挂牌督办。下一步,请你局加强该区域环境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据《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处罚到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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