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解除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函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日期:2019-11-28 16:29点击次数: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1月,原省环保厅现场检查发现,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厂界噪声超标等诸多突出环境违法问题。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皖环发〔2015〕49号)规定,原省环保厅于2018年2月23日对该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挂牌督办(皖环函〔2018〕246号)。

2019年7月25日,淮南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了该起挂牌督办案件整改工作的预验收,并向省厅申请解除该案件的挂牌督办(淮环秘〔2019〕96号),随文及后续报送了整改资料。我厅组织人员对整改资料进行了审查,并派员进行了现场核查。

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2018年7月15日,该企业整改方案经你局审查同意后实施整改。该企业向你局报送了溴化锂制冷改造项目设备变更报告;对西组碳化取出槽观察孔、1至5号滤碱机等工段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更换重碱工段楼顶洗气塔,修复断开的管道;修复氯化铵车间顶楼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装置管道;对噪声源设备进行降噪处理;经有资质单位取样监测,该企业有关废气污染物和噪声均达标排放。同时,你局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并已执行到位。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处理处分。

经研究,我厅同意解除对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的挂牌督办。下一步,请你局加强环境监管,督促该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据《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处罚到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