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7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日期:2019-06-20 17:44点击次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117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王法立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泗县饮用水水源地新汴河流域水环境联治联防联控的议案收悉,经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跨界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完善联防联控机制。2016年,经省政府同意,原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原省农委、省水利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跨市界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推动建立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长效机制。通过上下游之间联合执法、定期会商、信息共享,促进区域协同治污,有效防范跨界污染事故发生。目前,宿州市政府与蚌埠市政府签订了《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的协议》,宿州市政府与淮北市政府签订了《淮北市、宿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协议》,原宿州市环保局与徐州市环保局签订了《宿州市、徐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合作交流协议》。20195月,宿州市、徐州市、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在新濉河、新汴河流域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宿州市和宿迁市已初步拟定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合作协议。

二是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为加强新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我省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指导宿州市编制并实施《宿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新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分年度目标和任务,全面排查入河污染源,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实施不达标水体达标治理建设方案,加大农业面源和船舶码头污染防治,构建“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监管到位、全民参与”的水污染防控格局。经过努力,宿州市新汴河水质逐步稳定在Ⅲ类。20188月,省政府批复泗县城市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取水口就设在新汴河泗县境内,该水源目前是宿州市唯一一个在用的地表水水源。

三是建立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参照新安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模式,2014年,我省开展了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2017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横向为主、纵向为辅”的原则,制定了《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将重要跨市界断面、出省境断面和国家考核断面纳入补偿范围。其中,新汴河七里井、团结闸断面已纳入全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目前,我省正在积极与江苏省协商建立淮河流域重点区域(洪泽湖)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启动开展沱湖流域生态补偿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跨界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跨界生态补偿机制,加强上下游沟通协调,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220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6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