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4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日期:2019-06-20 17:44点击次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84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施卫东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完善日用玻璃产业链、补缺模具电镀工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版,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凤阳模具及模具电镀加工中心属于金属制品业项目类别。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现行主导产业为玻璃制品、食品,金属制品业不符合园区发展主导产业。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220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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