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徽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254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日期:2019-08-30 17:41点击次数:

 

对安徽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0254号提案的答复

牛守平委员:

我单位对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把舒城县纳入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体系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规划,系统治理

20181130,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围绕巢湖综合治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三大目标,对巢湖流域(含舒城县)出入湖河流进行全面系统治理,并且提出了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深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推进湿地生态系统建设等20项重点任务,将舒城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到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之中,为打赢巢湖流域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

二、建立上下游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2014年,为统筹大别山区上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保持和改善大别山区水环境质量,合肥、六安市建立了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以淠河总干渠罗管闸为跨界考核断面,以断面监测水质情况确定流域上下游补偿责任主体,补偿资金额度为每年2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1.2亿元,六安市、合肥市分别投入0.4亿元,资金按流域面积占比,下达至六安市1.18亿元和安庆市岳西县0.02亿元。2017年,提高大别山区省级补偿标准,将省财政补助资金上调到1.32亿元/年(六安1.2亿元,岳西0.12亿元)。试点实施以来,罗管闸断面连续5年达到补偿条件。六安市已累计获得补偿资金7.96亿元(其中省级资金5.96亿元、合肥市资金2亿元)。2014年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以来,六安市每年安排1000万元补偿和补助舒城县,用于舒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茶谷乡镇垃圾收集转运工程项目、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机制项目等12个项目建设。

20171231,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舒城县杭埠河等共有6个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其中包括省控舒城庐江跨界断面将军宕大桥,水质目标为类。2018年,该断面有9个月水质提升到类,共获得合肥市支付的450万元生态补偿金。

三、加大对舒城县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近年来,省市有关方面积极支持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指导舒城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同时加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近年来,我厅积极帮助六安市水污染防治项目申报中央储备库,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先后安排舒城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402.1万元,用于对万佛湖周边及上游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建设。

二是加大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2016年起,我厅把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向大别山区倾斜安排。2016-2018年共安排舒城县564万元,先后对71个建制村进行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继续支持舒城县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鼓励和推进舒城县在杭埠河、万佛湖等流域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积极配合省财政厅,推动合肥、六安市,以及舒城县与肥西县、庐江县生态补偿协议的签订。同时,进一步争取中央财政2019年度对舒城县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资金支持。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220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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