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徽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515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日期:2019-08-22 08:21点击次数:

第0515号提案的答复

王晓斌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枞阳县引江济淮配套工程建设”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沿线治污工程纳入省治污规划的建议

2016年,根据省政府部署,我厅牵头编制了《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治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省政府批复后实施。《规划》中列出了枞阳县共59个治污工程项目,涉及生活污水治理、工业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治理、面源污染防治、内源污染防治等类型。省政府批复中明确:沿线各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项目分解落实到所辖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建立环境质量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考核机制,定期检查调度《规划》实施情况,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关于建立长效补偿机制的建议

2017年12月30日,《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各市政府实施。作为输水干线的长河、菜子湖、西河、兆河、白石天河、巢湖、派河、瓦埠湖、东淝河、淮河、西淝河、涡河、颍河等均有断面列入,建立了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引江济淮工程建成通水后,若生态补偿断面上下游关系确实发生变化,可与相关市共同申请调整《办法》中生态补偿断面上下游关系。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部署,继续组织相关市实施《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治污规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并下达,同时对治污项目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进行按期调度并报省引江办,确保沿线水质达到引江济淮工程要求。同时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探索研究引江济淮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551—6237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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