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重金属和尾矿库污染防控有关工作进展的函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9-12-13 10:05点击次数: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我省按要求展开重金属和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补充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清单

    我省补充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清单,共排查出388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388家企业中,重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企业(镍钴、铅锌、铜矿冶炼)38家,重有色金属采选(铅锌、铜矿采选)行业企业116家,皮革鞣制加工行业企业8家,铅蓄电池制造业行业企业29家,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企业3家,电镀行业企业194家。

388家企业中,有119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占比30.7%,主要集中在重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鞣制加工、电镀行业等行业。

    (二)制定落实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标和工程项目

我厅制定《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皖环发〔2018〕27号),对涉重金属企业进行监管,对相关重金属减厅会排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实行对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的全口径清单的动态管理。

为掌握减排工程进展情况,我省坚持按月调度减排工程,目前已上报2019年度在建及已完工的减排项目7项,预计减排量929.89kg。具体项目见附表1。

(三)严控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审批

我省严格企业准入机制,对于新、改、扩建企业严格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2018年以来,我省共批复涉重金属企业24家,批复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为773.09Kg,均已明确排放量来源。具体见附表2。

(四)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的《涉隔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方案》(环办土壤〔2018〕12号)要求,我同省财政、农业、粮食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整治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配合,共享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监测、土壤环境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重有色金属开采、污染源整治等相关信息。印发《安徽省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总体整治方案》(皖环函〔2019〕474号),在2018年“边查边治”的基础上,推进整治清单中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利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阶段性成果,对在农用地详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域进行系统分析,进一步梳理出《对农用地土壤环境影响突出的重点行业企业和企业集聚区名单》,指导督促各地有针对性的开展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治。截至6月底,全省共将存在各类环境问题的55家企业列入整治清单,并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整治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已完成18家)。

    (五)重点重金属全面达标排放工作进展

     2018年,我厅发布《关于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8〕657号),在全省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本次重点针对2017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10大行业,以及2018年计划核发排污许可的几大行业。纳入评估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包括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制革行业(皮革鞣制加工、毛坯鞣制及制品加工)、电镀行业(专业电镀企业、含电镀园区中的电镀企业、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处理设施)三大行业,共91家企业。评估结果表明:23家有色金属冶炼重点企业达标20家,不达标3家;4家制革行业全部达标;64家电镀行业达标55家,不达标9家。不达标企业名单见附表3。各市生态环境局对不达标企业整改工作进行督办。

    (六)强化考核和督导情况

     2018年,我厅下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的函》(皖环函﹝2018﹞1669号),明确各市2018年及2020年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的控制排放量。2019年上半年,我厅对各市年度目标和减排情况进行了考核,经核算,全省16个市均完成了2018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求各市上报2019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年度控制目标和减排措施;二是加强调度、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对各市上报的减排工程进行核算,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二、尾矿库环境环境信息排查和污染治理情况

    (一)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今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关于做好我省尾矿库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辖区内尾矿库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摸清所有尾矿库数量、分布、环评准入及验收、污染治理、生态恢复等情况;6月,联合省发改、科技、经信、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气象等8个部门,制定下发《安徽省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2020年)》;7月,为全力推进工作进度,我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督促尾矿库所属企业按照相关管理和技术规范,进行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编制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按照《企业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大纲》要求,指导督促尾矿库所属企业规范编制防治方案。控制增量,减少存量,严格新建尾矿库项目准入,加大闭库力度。结合《关于开展全国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387号)中要求,与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的尾矿库地块调查工作密切结合,充分利用详查工作的技术力量,准确、详实、充分的掌握我省尾矿库污染相关地块信息。

    (二)加大对各市的帮扶和指导。自7月份,先后赴全省13个市,组织召开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专题工作调研会,对尾矿库污染防治对策、污染防治技术和相关文件等内容进行解读,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扶,现场解答企业在方案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目前,全省共排查出来163座尾矿库(含一处磷石膏堆场)。受地质条件限制,这些矿主要集中在沿江地区。铜陵市分布有44座尾矿库,马鞍山市分布有33座,芜湖市分布有20座,池州市分布有19座,安庆市分布有3座,以上五个沿江城市辖区内分布的尾矿库占到全省总数的七成。合肥市有尾矿库13座,六安市有尾矿库12座,宣城市有尾矿库11座,黄山市有尾矿库2座,蚌埠市有尾矿库3座,滁州市有尾矿库2座,淮北市有尾矿库1座,其余皖北城市没有分布。

从所涉及矿种来看,有铁矿,金矿,以铜矿、铅锌矿、钨钼矿等为代表的有色金属矿等。铁矿的尾矿库主要集中在马鞍山市,该市以向山镇及博望区较为集中。铜矿的尾矿库主要集中在铜陵市义安区和铜官山区。其它有色金属矿及铜的伴生矿散落分布于池州、安庆、铜陵、宣城。芜湖市主要集中在南陵县(以铜矿及铜铁矿的尾矿库为主)。合肥地区主要集中在庐江县(以铁矿的尾矿库为主)和巢湖市(以铜矿的尾矿库为主)。

从尾矿库等级来看,我省绝大多数为五等库,共有117个,占到尾矿库总数的74.8%。四等库三等库分别占到尾矿库总数的19.6%和4.9%。全省唯一的一座二等库是铁矿尾矿库,位于马鞍山市,目前是停用状态。八成的尾矿库下游1000米内无受影响重要设施。绝大多数尾矿库初步明确了后期治理的方式,因此,总体上我省尾矿库风险总体可控,治理稳步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要求各市重新报送尾矿库基础信息,补齐漏报的尾矿库,进一步核准我省尾矿库底数;二是督导各市指导辖区内尾矿库所属企业编制或修订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是对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工作进行月调度,推进编制进度,力争10月底完成我省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编制任务;四是结合《关于开展全国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387号)中要求,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的尾矿库地块调查工作,准确、详实、充分的掌握地块信息,及时报送尾矿库环境调查成果。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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