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铜陵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9-11-25 14:42点击次数:

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申请铜陵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的函》(铜正源函〔2019〕7号)及附送的《铜陵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复测报告》(环监验〔2017〕第5号)等材料收悉。2019年11月8日,我厅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组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铜陵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位于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西垅村郎家冲。2008年10月由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原环保部审批(环审〔2008〕512号);建设内容包括焚烧车间、物化车间、稳定化/固化车间、安全填埋场、废物暂存库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公辅设施。年处理危险废物15600吨,其中焚烧6600吨/年(20吨/日回转窑系统,年运行330天,含医疗废物1000吨/年)、物化处理3800吨/年、稳定化/固化处理5200吨/年,安全填埋7800吨/年(含稳定固化体5200吨/年、固化剂2600吨/年),填埋场总库容40.7万立方米,服务年限22.2年,其中已建填埋场一期工程库容为8.54万立方米,服务年限9.7年;项目于2009年12月开工建设,2012年建设完成,2012年10月首次取得原安徽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3年1月原安徽省环保厅同意该项目进行试生产。

    项目总投资1.8539亿元(含后期追加拆迁款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9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9.91%。2017年10月组织并通过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自主验收。

二、配套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包含两个部分,分别是接收的危险废物和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一)危废暂存库:项目建设了2座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854平方米,用于临时贮存接收的危险废物及危废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贮存库全封闭,每个库房分别设置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收集后的废气通过管道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另建设了1座250平方米的医疗废物暂存库。

   (二)物化车间:建设了一座设计处理能力3800吨/年的物化车间,用于废酸、废碱及废乳化液等危废预处理。物化车间酸性废气经碱液吸收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化稳定化车间:建设了一座设计处置能力5200吨/年的固化稳定化车间。采用有机螯合剂、硫代硫酸钠稳定剂以及水泥等稳定化/固化的处理工艺。固化车间含尘废气经振吸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

    (四)焚烧车间:建设了一座设计焚烧规模6600吨/年焚烧车间(20吨/天的回转窑,含医疗废物),焚烧炉烟气经二燃室+余热锅炉+急冷塔+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收尘+湿法除酸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五)危废填埋场:目前已建设库容为8.54万立方米的危废填埋场,服务期限为9.4年。填埋场建设内容包括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地下水收集导排及监测系统、场外地表水收集系统、导气系统。

    (六)污水处理:建成1座设计处理规模18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站。危废处置过程产生的物化车间排水、车间地面及车辆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厂区初期雨水、填埋场渗滤液等,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排水。

(七)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焚烧炉炉渣和飞灰、物化车间产生的残渣、废水处理车间产生的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员工的生活垃圾。产生的灰、渣、污泥分别与收运的灰、渣、污泥一起进行固化稳定化后,进填埋场填埋。物化残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

三、验收监测结果

2017年6月,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复测报告》(环监验〔2017〕第5号)表明:

验收复测期间,经稳定化/固化车间处理后的飞灰固化体、渣固化体、污泥固化体浸出液中pH值、汞及其化合物(以总汞计)、铅(以总铅计)、镉(以总镉计)、总铬、六价铬、铜及其化合物(以总铜计)、锌及其化合物(以总锌计)、铍及其化合物(以总铍计)、钡及其化合物(以总钡计)、镍及其化合物(以总镍计)、砷及其化合物(以总砷计)、氰化物浓度均低于《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进入填埋区的控制限值。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铜陵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五、建议和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入场废物控制。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预警体系,杜绝污染事故。

   (二)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及处理处置等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强化危险废物贮存车间、有机废液储罐、物化车间等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加强地下水监测,维护填埋场地下水渗漏检测预警系统,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

   (四)请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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