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信息来源:法规与标准处发布日期:2020-03-30 17:25点击次数:

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主要情况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等专项治理,2019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为有监测记录来最好水平。落实水十条,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船舶港口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2019年,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77.4%,劣类断面比例为0.9%。其中,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为国家考核以来最好水平。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开展废物收集和转运试点工作,分步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经省政府同意,2019921日,我厅发布《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规定(2019年本)》。实行减证便民措施,大幅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辐射安全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均调整为窗口即办事项。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的通知》,将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报告表压缩至15个工作日,全省约85%的建设项目实施登记表备案管理。

(三)持续优化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以及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结合部门职能调整实际,对厅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共有权力事项51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33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力5项。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

(一)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修订,已完成调研论证工作。参与修订《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要求,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没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情形。制定规范性文件,注重多方征集意见。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并在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清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019年,我厅开展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现行开放政策、外商投资、证明事项等领域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本部门实施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部门制定或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逐项梳理,未发现需要修订或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规范决策程序。对涉及全局性发展规划及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专家论证、公众参与,论证必要性和可行性,增强议事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以及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环境保护决策事项,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各方意见,以广泛的公众参与促进生态环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二)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要合同协议等重大事项,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保障科学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2019年,我厅共对21件上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审查其他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20余件。

(三)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20139月至今,我厅连续7年聘请安徽大学法学院陈宏光教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办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涉法事项。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厅已有5名工作人员获得公职律师资格。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我厅涉法事务办理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履行职责,规范办案流程,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全省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3373件,罚款2.2亿元。运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2108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4件、罚款250万元,查封扣押1565件,限产停产295件,移送行政拘留207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7件。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829日,我厅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修订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研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参与起草《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试行)》。落实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2019年全省共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14681家次,查处违法企业820家次。

(三)加快推进环保智慧监管。为提高技防手段,向科技要效率,我厅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实行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2608家企业纳入三个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截至2019年底,已有2065家企业完成安装联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标选定3家第三方运维监管服务单位,自201941日起协助开展自动监控设备运维监管工作,共检查企业10586家次、自动监控设备6827台(套),核查自动监测数据日均值超标企业1618家次。

(四)强化环保执法练兵。我厅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强基础长本领,开展执法技能知识大比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系列练兵活动8家集体和个人受到生态环境部表彰。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厅领导带头持证进行现场执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厅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上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把办理建议和提案的过程转化为倾听建议、接受监督、解决问题、拓宽思路的过程,并融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执法的各个层面。2019年,我厅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建议提案162件,实现了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监督。我厅通过来信、来访、门户网站、“12369”环保举报热线以及微博微信等渠道受理公众举报投诉,及时公布重要的环境监管信息,坚决曝光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积极引导更多群众参与环境监管,努力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监督氛围。

(三)积极配合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工作。尊重支持人民法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接受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厅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未发生干预或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问题。2019年,我厅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法院均裁判驳回原告的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件。

(四)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修订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印发了《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标准规范(2019年版)》。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4月,我厅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2018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等“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截至2019年底,130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1185个,占比90.9%其中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我省的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对淮北等8个市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二)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深入排查突出环境问题和矛盾隐患,摸清底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有效化解。2019年共排查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687件,已化解669件,化解率97.4%有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三)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印发《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2019年,我厅共接待群众来访102批次172人次、办理群众来信350件、接听举报电话8900余通、处理电话留言2138条、转办信访事项686件、现场调查35件。20192月,我厅被省委、省政府评定为“2018年度全省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和专家论证。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主动、灵活地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19年,我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创新办理方式方法,主动与申请人对接沟通,开展实地踏勘,掌握第一手资料,全面客观真实介绍生态环保工作情况,取得理解,达成共识,化解争议。

七、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政治纪律,始终把提高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细抓实。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引领干部职工学法,厅主要负责同志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全体干部职工讲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形势政策教育课,详细阐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邀请党校专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干部职工到合肥市中院观摩案件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培训指导,厅机关有53名执法人员取得或者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落实《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干部晋升考察的重要内容,对13名新晋处级干部开展任前考法工作。

(二)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邀请法务专家对各市选送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点评,编制了2019年度典型案例宣传册。组织专业人员赴铜陵等7市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法治巡回宣讲活动,教育培训千余人。通过送环保法律进企业、进基层,对企业既授之鱼,又授之,强化守法意识,厘清环保责任,改善环境行为,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印发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及重点普法目录。厅门户网站开辟普法版块。微信公众号刊发宣传宪法的相关文章和视频。组织制作环境文化作品,如《蓝天卫士》《蓝天失踪案侦破记》等微视频和动画作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教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

    2020年,我厅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要求贯穿于生态环保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努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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