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解除安徽怀远龙亢经济开发区环评文件限批的函

信息来源:水生态环境处发布日期:2020-04-26 08:03点击次数: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申请解除暂停审批安徽怀远龙亢经济开发区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请示》(蚌环字〔2020〕24号)收悉,按照解除区域限批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厅对你局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开展了现场核查。

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安徽怀远龙亢经济开发区(现已整合并入怀远经济开发区)已完成规模为200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安装了水质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配套建设管网39.75公里,达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

经厅长办公会议审查,同意解除对安徽怀远龙亢经济开发区涉水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请你局加强环境监管,督促怀远县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园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等情况发生;积极利用怀远龙亢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统筹做好周边村镇的污水处理工作,提高污水处理负荷,尽早实现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规范运行。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