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正式实施

信息来源:科技与财务处发布日期:2020-06-02 10:30点击次数:

20152018年,沱湖连续发生死鱼事件。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提升沱湖水环境安全保障水平,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拟定了《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省委审定后,201912月我厅会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并于2020年正式实施。

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涉及淮北、宿州、蚌埠3市,共设5个补偿断面,对3市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予以明确。今年以来,我厅组织3市对补偿断面按月开展水质监测,并按月计算并通报补偿资金。一季度,宿州市获得400万元补偿,蚌埠市赔付200万元,省财政支付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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