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出台《沱湖和洪泽湖流域跨界水体2020年汛期预警监测方案》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监测处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日期:2020-06-03 10:41点击次数:

为加强沱湖和洪泽湖流域跨界水体汛期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汛期沱湖、洪泽湖流域水环境安全,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出台《沱湖和洪泽湖流域跨界水体2020年汛期预警监测方案》。

《方案》明确预警监测断面宿州、淮北、蚌埠3市入沱湖、洪泽湖等主要河流,出、入湖口及重要敏感断面设置27个断面作为沱湖、洪泽湖流域的重点水质监测预警断面。其余监测预警断面,由各市自行制定预警监测方案,组织开展监测、分析、预警、研判等相关工作。

《方案》规定监测项目频次。沱湖、洪泽湖水质预警监测自6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主汛期结束时终止,如遇汛期延长等特殊情况则顺延至汛期结束。已建水站的23个重点水质监测预警断面采用自动监测数据,监测指标为五参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手工监测断面每月15日监测1次进入主汛期后,每周监测1次,并根据雨情、汛情适当加密监测直至每日监测。市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监测数据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方案》提出质量控制要求。各市加强对自动站数据的监控,宿州、淮北、蚌埠市自6月1日起,实行汛期按周轮值制度,对水质实时数据进行监控并编制日报、周报及快报,发现异常数据需及时排查,确系水质恶化的要立即报告。汛期时应每周赴水站现场进行一次标液核查,确保水站数据可靠。手工监测按照国家采测分离质量控制的相关要求执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水站数据进行质量抽查和技术指导,对存在争议的水质数据组织复核。

《方案》强调,淮北、宿州、蚌埠市要在总结去年监测预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细化的水质预警监测实施方案,充分考虑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跨省界断面相邻城市的沟通协调和应急联动。相关各市要做好闸坝上污染团集聚环境风险排查加强与市气象、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会商,切实做好监测预警和联防联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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