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就做好第二批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交接及监测事权上收工作作出部署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监测处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日期:2020-06-12 17:03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确保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代表性,我省组织开展的第二批省控环境空气监测站(以下简称省控空气站)建设工作已完成安装、验收及联网。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通知》,就做好第二批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交接及监测事权上收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二批省控空气站运维交接及省级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省控空气站运维平稳交接,监测仪器设备运行不中断,监测数据质量不受影响,确保交接上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通知》明确,第二批省控空气站运维交接及监测事权上收内容为空气站运维工作事权上收,不涉及空气站固定资产归属问题。上收交接工作自2020年6月11日起全面启动,交接的范围为全省各市共计61个第二批省控空气站。

《通知》指出,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对各县(市)交接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导。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省建空气站(42个)的承建单位与运维公司做好社会化运维交接工作,并根据交接进度适时组织督导。各市局负责督促所辖县(市)分局配合运维公司实施辖区内自建省控空气站社会化运维交接工作。各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现场监督指导,对交接清单、性能测试等交接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各县(市)分局负责配合运维公司做好自建站点(19个)的运维交接工作,交接后继续负责基础条件保障和数据日常监控工作。

《通知》强调,为确保第二批省控空气站交接及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实现省控空气站统一运维,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成立督查组,针对空气站运维交接组织落实、工作进度、能力保障以及交接后运维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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