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不予批准滁州市中心医院新建PET中心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信息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发布日期:2020-06-29 11:43点击次数:

滁州市济民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滁州市中心医院新建PET中心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一、经审查,该项目及《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本项目10MV、15MV直线加速器机房和伽马刀机房属于现有建筑改造,《报告表》中设计图纸未体现既有建筑机构,与现状不符,不能有效支撑评价内容。

(二)本项目PET-CT中心配套使用校准源源项描述不清。

二、因《报告表》存在上述问题,经研究,我厅不予批准《报告表》审批。在《报告表》未通过批准前,本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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