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不予批准安徽济民肿瘤医院核素治疗病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信息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发布日期:2020-08-05 17:13点击次数:

安徽济民肿瘤医院:

《安徽济民肿瘤医院核素治疗病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经审查,参考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建议〈安徽济民肿瘤医院核素治疗病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退件的函》(环评估函〔2020〕88号),该项目《报告表》存在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现状评价内容遗漏、缺失、声环境和水环境评价结论不可信等主要编制质量问题。

因存在上述问题,经研究,我厅不予批准该《报告表》。在《报告表》未通过批准前,该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鉴于《报告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安徽南京瑞森辐射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694645355K)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质控体系,提升环评工作人员业务素养。陈朝晖(信用编码BH019830)作为《报告表》编制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服务水平。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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